分營經理(副總)安全生產責任制
一、 對本公司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任。
二、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,不違章指揮,指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。
三、 經常組織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,消除事故隱患,制止違章
作業,或盲目蠻干。
四、 對進場職工必須進行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知識勞動紀律
教育。
五、 嚴格招待建筑施工安全檢查的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制度。
六、 及時掌握本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思想動態,發現
有對安全生產思想麻痹情緒者,必須抓緊加強安全思想教育。
七、 認真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,計劃生育,流動人口和社會治安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。
八、 積極開展項目工作,爭創安全文明標準化工程。
九、 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,并組織搶救工作,認真分析事故原因,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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